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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设立一家双碳国有企业 为构建绿色、低碳社会进献绵薄之力

来源: 时间:[2022-12-16 01:44:12]

上海沂阔贸易有限公司:上海设立一家双碳国有企业 为构建绿色、低碳社会进献绵薄之力

自从“碳中和碳达峰”的目标被提出来后,“双碳”已经深入人心。近日,上海成立了一家国有“双碳”公司——上海沂阔贸易有限公司注册成立,注册资金1000万元,旨在通过公司化运作、专业化管理、市场化方式,深度整合全市双碳业务相关资源。

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,必须深入分析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,充分认识实现“双碳”目标的紧迫性和艰巨性,注重处理好发展和减排、整体和局部、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、政府和市场4对关系。这为实现“双碳”目标提供了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。

保持战略定力是实现“双碳”目标的根本。2020年9月,中国向世界郑重宣布“双碳”目标,即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,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,充分体现了中国的责任与担当。这是一场硬仗,更是一场大考,必须保持战略定力。一要强化战略思维。实现“双碳”目标,既要深入研究和探索如何让“双碳”目标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驱动力,增强政治自觉和生态自觉,把系统观念贯穿“双碳”工作全过程;又要坚持全国统筹、节约优先、双轮驱动、内外畅通、防范风险五大原则,处理好发展和减排、整体和局部、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、政府和市场4对关系。二要坚持绿色转型。实现“双碳”目标,归根到底是生产方式问题。既要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,通过供给侧绿色化转型,以供促需,引导需求侧的绿色转型;又要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,大力控制化石能源消费、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,积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,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、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。三要完善法律法规。要处理好发展和减排的深层次问题,必须依靠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,保障“双碳”目标实现的规范化、制度化和法治化。针对我国碳排放法律法规、碳交易市场机制尚不健全的问题,既要选择一些成熟度高、紧迫性大、操作性强的专门行业领域,率先设立专门法律法规,也要统筹推进“双碳”法律法规与配套规章制度的立改废,重点加快面向“双碳”目标的环境保护法体系、能源法体系和相关法律构建,为我国能源变革与绿色转型,为“双碳”战略的推进实施提供更加系统、全面、有效的法治保障。

激发策略活力是实现“双碳”目标的关键。“双碳”目标的实现是个战略问题,正确的战略需要正确的策略来落实。一要实事求是,不搞“一刀切”。当前,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,产业结构偏重、能源利用偏煤,能源消费仍将保持刚性增长。但有些地方“一刀切”地去煤化、去煤电化,将给能源电力安全可靠稳定供应带来较大影响。基于我国各省区资源禀赋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、产业结构皆存在较大差异的事实,不同地区“齐步”实现“双碳”目标既不客观也不现实,既脱离实际又违背规律。东部地区大多省份进入工业化后期阶段,西部地区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,发展太阳能、风能等新能源的基础较好,实现经济发展绿色转型的条件优于中部地区。实现“双碳”目标,既要全国统筹、形成合力,也要充分考虑区域资源分布和产业分工的客观现实,实施差异化、个性化策略。二要深化改革,不踩“急刹车”。首先,坚持节约能源和降低排放的方向,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,严控煤电项目,严控煤炭消费,加快发展风电、太阳能发电等非化石能源,不断扩大绿色低碳能源供给,大力压减高耗能高碳排放能源消费,以高质量的供需互动促进任务有效落实。其次,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,推动企业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,促进技术和资金转向低碳发展领域,通过碳汇机制调整绿色能源成本,引领绿色低碳产业蓬勃发展。再次,把碳排放置于统领性地位,转变考核方式,把考核重点放在碳排放总量和碳排放强度、能源来源和能源消费结构方面,而不是放在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方面,从“结果把控”向“源头把控”转变。三要有序推进。当前,有的地方脱离发展阶段和技术水平,盲目追求低碳发展,搞运动式“降碳”;有些地方盲目上马“两高”项目搞“碳冲锋”,试图为碳中和留空间、留余地。究其原因是思想认识不到位,还没有认识到推进“双碳”工作“立什么”、“破什么”的问题。从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国情来看,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。因此,推进“双碳”工作,必须充分考虑客观实际,通盘谋划,先立后破,既要做好节能减排的“减法”,也做好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的“加法”,以产业链思维、生态圈理念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,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实际的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之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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